山西祁县2019年度“清洁取暖炉具”补贴实施细则出台

祁县2019年度“清洁取暖炉具”(生物质、兰炭)清洁取暖补贴实施细则


为平稳有序推进我县“清洁取暖炉具”(生物质、兰炭)清洁取暖改造工程,根据《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祁县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祁政办发〔2019〕27号)文件精神,结合实际情况,特制定我县2019年度“清洁取暖炉具”(生物质、兰炭)清洁取暖改造财政补贴方式实施细则。


一、补贴范围

经我县2019年度统一组织实施的“清洁取暖炉具”(生物质、兰炭)清洁取暖改造的城乡居民。


二、补贴方式

经我县2019年度统一组织实施的“清洁取暖炉具”(生物质、兰炭)清洁取暖改造的城乡居民可享受采暖设备补贴,采暖设备补贴时间:为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。


(一)“清洁取暖炉具”(生物质、兰炭)取暖设备和运行费用补贴


1.每户购置费用由县财政进行补贴。县级财政补贴炉具改造补助3300元/户。

2.在供暖季结束以后,一次性补贴运行费用700元/户。


(二)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体优惠政策

1.经我县2019年统一组织实施安装“清洁取暖炉具”(生物质、兰炭)高效节能设备的建档立卡贫困户,每个采暖季另享受500元补贴。


2.经我县2019年统一组织实施安装“清洁取暖炉具”(生物质、兰炭)高效节能设备的低保户,每个采暖季另享受1000元补贴。


3.各乡镇、城区、经济开发区负责承担本区域内五保户的“清洁取暖炉具”(生物质、兰炭)清洁取暖改造工作。


三、补贴发放

(一)各乡镇、城区、经济开发区负责统计本区域内实施“清洁取暖炉具”(生物质、兰炭)清洁取暖改造的户数,按照“一户一档”要求建立每户档案,档案包括采暖设备供应正式发票、施工协议、施工完成后现场照片、现场验收单等。


(二)各乡镇、城区、经济开发区负责对本辖区“清洁取暖炉具”(生物质、兰炭)清洁取暖改造居民统计数据进行初审,初审完成后报县“清洁取暖”工作领导小组(能源局)进行审核。“清洁取暖”工作领导小组(能源局)12月底前审核完成并向财政局提交拨付城乡居民“清洁取暖炉具”(生物质、兰炭)清洁取暖设备和运行补贴费用的申请,财政局依据资料和申请拨付补贴资金。


(三)各乡镇、城区、经济开发区负责本辖区内城乡居民“清洁取暖炉具”(生物质、兰炭)清洁取暖替代补贴费用的发放工作。


四、附则

(一)县“清洁取暖”工作领导小组(能源局)负责全县“清洁取暖炉具”(生物质、兰炭)改造工程的牵头、协调工作。


(二)各乡镇、城区、经济开发区负责本辖区内“清洁取暖炉具”(生物质、兰炭)改造工程的组织、实施工作,对在工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协调、解决。


(三)各“清洁取暖炉具”(生物质、兰炭)采暖设备供应商(施工方)负责全县“清洁取暖炉具”(生物质、兰炭)工程的具体施工,在施工环节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调整解决,做到安全施工,按期完成。


来源:中国炉具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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